索引號: | 002668274/2020-66481 | 公開方式: | 主動公開 |
發(fā)布機構: | 市經信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0-01-17 |
信息來源: 市經信局 | 發(fā)布時間: 2020-01-17 16: 41 | 瀏覽次數: |
一、總體情況
2019年,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,在政務公開處的大力指導下,我局認真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及《2019年臺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》等文件要求,緊緊圍繞黨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以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量為主線,著力抓好政策解讀和回應群眾關切,深入推進決策和執(zhí)行公開,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,完善政務公開體制機制,以公開穩(wěn)預期、強監(jiān)督、促落實、優(yōu)服務,進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務服務水平,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。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:
(一)加強領導,明確職責
我局于2016年就成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,局黨組書記、局長任組長,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副局長為副組長,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,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負責局政務公開日常工作和綜合協調工作。印發(fā)《臺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》,堅持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改進政府機關形象和工作作風的重要載體,精心組織,規(guī)范運作,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,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。
(二)堅持原則,主動公開
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,凡是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要求,政府及政府機關作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決定,以及工作動態(tài)、公告通知、政策文件、政策解讀、規(guī)劃總結、規(guī)范性文件等各類信息,只要不屬于不予公開的事項,都對外予以公開,保證信息公開的內容真實可信,結果公平公正,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監(jiān)督權。
(三)規(guī)范程序,嚴格審核
在公開之前,嚴格做好保密審查工作,認真落實“先審查,后公開”,“一事一審”的要求,由擬稿人、處室負責人、保密審查辦公室、分管領導層層審核,確保信息準確、不涉密。對審核不嚴、公開內容失真、造成負面影響以及出現泄密等問題的,將依照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相關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(四)推動公開平臺建設。
積極做好信息發(fā)布平臺日常維護工作。2019年我局通過政務公開網站公開信息292條,發(fā)布政策文件并同步解讀3條,通過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164條信息,收到2條依申請公開,均已按時答復,我局未發(fā)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與行政訴訟案,也未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申訴案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新 制作數量 | 本年新 公開數量 | 對外公開總數量 |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 |
規(guī)范性文件 | 1 | 3 | 30 |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 |
行政許可 | 0 | 0 | 0 |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 |
行政處罰 | 0 | 0 | 0 | |
行政強制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0 | 0 | ||
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采購項目數量 | 采購總金額 | ||
政府集中采購 | 39 | 458.6萬元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: 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 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(yè)企業(yè)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2 | 2 | |||||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|||||||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1 | 1 | |||||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|||||||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|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|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|||||||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|||||||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|||||||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||||||||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|||||||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|||||||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1 | 1 | ||||||
2.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|||||||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|||||||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||||||||
2.重復申請 | |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|||||||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|||||||||
(六)其他處理 | |||||||||
(七)總計 | 2 | 2 | |||||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部分信息公開不夠及時,公開的深度還不夠;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還需進一步細化和完善;公開途徑和形式比較單一,還需進一步豐富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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